萍乡市殡葬改革政策解读(一)

 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生态工程、民生工程,是构建和谐萍乡、生态萍乡、美丽萍乡的重要内容。2018年,市委、市政府从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民生的高度,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的大事来抓。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,一系列政策的实施,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,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。在推进殡葬改革这个过程中,很多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有些不解和疑问,现针对我市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中市民比较关心的热点进行解读。

 一、什么是殡葬改革?

 殡葬改革就是革除一切以迷信的、铺张浪费的方式处理逝者遗体和办理丧事的习俗,代之以科学、俭朴的殡葬方法和哀悼形式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。提倡网络祭扫、鲜花祭扫、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。

 二、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?

 以节约土地、保护环境、移风易俗、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,符合我国人多地少、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,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。实践证明,殡葬改革代表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,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,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,是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;是坚持以人为本,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;是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,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标志;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,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。

 三、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
 一是大力推进以火葬为基础的葬法改革。根据《萍乡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我市从2006年1月1日起,全市行政区域全部划定为火葬区。根据《萍乡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除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,火葬区死亡人口必须实行火葬。

 二是大力推进以生态安葬为方向的葬式改革。火葬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应当安放在公墓或骨灰安放设施内,不得乱埋乱葬,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,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,鼓励、支持和提倡城乡居民采取骨灰存放、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及骨灰撒散等绿色节地葬法。

 三是大力推进以文明节俭为目的的葬礼改革。大力推行鲜花祭扫、网络祭扫、家庭追思会、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形式,组织开展集中公祭先烈、先贤等活动,引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。

 四、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目标是什么?

 到2020年,每个县建有殡仪馆,火化设备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,市、县两级都建有城市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,行政村农村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覆盖率达到100%;已建公益性公墓、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65%和50%以上,新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%;“三沿六区”散埋乱葬坟墓全面整治,大墓、豪华墓、活人墓依法全面拆除,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禁止,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%;遗体火化率达到100%。

 五、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如何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?

 2014年市委办、市政府办印发了《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力推动殡葬改革的工作意见》萍办发〔2014〕14号文件精神,强化党员干部从严律己、依法从政意识,要求群众做到的,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。党员干部实行“五个带头”要带头实行遗体火化,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,带头推行丧事简办,带头文明低碳祭扫,带头治理乱埋乱葬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、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,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、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涉及遗体土葬、散埋乱葬、超标准建墓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,并约谈所在单位领导。

来源:萍乡日报


评论一下
评论 0人参与,0条评论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最热评论
最新评论
已有0人参与,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