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明创建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从记住这些开始!

“文明城市”称号

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。

每位市民都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,

您的形象就是城市形象,

您的素质就是城市文明的高度。

亲爱的市民朋友们,你准备好了吗?

让我们一起学习做一个合格的文明市民!

一、遵守“公共场所道德”

(1)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损坏花草树木、吵架、斗殴等不文明行为;

(2)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,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;

(3)影剧院、图书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、会场等场所安静、文明,无大声喧哗、污言秽语、嬉闹现象。

二、坚持文明出行、遵守交通秩序

(1)车辆、行人各行其道;

(2)机动车让行斑马线,车辆、行人不乱穿马路、不闯红灯;

(3)自觉保持交通畅通、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;

(4)车辆、行人服从交警指挥;

(5)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,排队候车,依次上下车;

(6)禁止酒后驾车。

三、爱护公共设施

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爱护公用电话、邮箱、报栏、座椅、窨井等公共设施,精心保护,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,不故意弄脏、损坏公共设施,确保公共设施功能完好,能正常使用。

四、维护良好的人际互助

(1)公交车上为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;

(2)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讯;

(3)公共场所主动帮助老、残、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。

结语: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,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。作为萍乡市民,我们有理由和义务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为使萍乡更文明、更和谐、更美好,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!

来源:金华普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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